同居生子怎麼處理

同居生子怎麼處理

同居生子雙方協商確定由誰來撫養孩子,雙方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撫養孩子,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按照雙方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支付撫養費。撫養費參照婚生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