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福利費能否稅前列支

離退休人員福利費能否稅前列支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作爲職工的延期福利,財務處理時可以作爲職工福利費列支,支出時應該有費用真實發生的憑據或收款人簽收證明,發票擡頭爲單位還是職工個人不影響該費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沒有將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明確爲福利費,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新的文件對此明確之前,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前仍不能將此類費用作爲與企業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因此,該單位爲退休職工發放的節日慰問金和補助費在財務處理時可以計入職工福利費列支,但不能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