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交社保賠償多少

公司沒交社保賠償多少

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計算標準有:

1、按用人單位原應承擔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確定;

2、法律規定了明確補償標準的,按該補償標準確定;

3、不能確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委託社會保險機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