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法院傳票不去應訴,如果是原告,法院會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的話,法院會缺席審判。但是缺席審判就喪失了辯論的權利,不利於勝訴。建議還是出庭最好,這樣可以更好的瞭解對方的想法,爲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