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國旗時間怎麼定的

升國旗時間怎麼定的

根據《中華來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源二條:依照本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升掛國旗的,應當早晨升起,傍晚降下。本法規定應當升掛國旗的,遇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六條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爲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第十七條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第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