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委員工作職責

宣傳委員工作職責

1、黨支部的宣傳委員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負責支部的宣傳工作。

2、瞭解掌握黨員和羣衆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及上級黨委的指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3、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羣衆的文化體育生活。

5、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黑板報等宣傳工具,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6、組織黨員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時事政治、政策以及黨章、黨的基本知識。

宣傳委員:

通常是黨組織、團組織、班委會等機構成員之一。所謂宣傳委員,就是在中隊、大隊或者團部、班級等團體性組織中負責宣傳的職位,一般負責一些文體活動,例如出黑板報、發報紙、佈置櫥窗、傳達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