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訴訟離婚的流程,訴訟離婚分爲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一)起訴;(二)審理:1、審理前的準備。2、調解。3、開庭審理。(三)判決。【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