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申領方式是:1、提出申請:向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2、遞交材料:遞交與所申請經營類型相關的材料;3、材料補正:受理部門根據不同情形進行處理,並告知申請單位補正材料;4、審覈階段:審覈週期爲30個工作日;5、資質發放: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發放藥品經營許可證。從申請到籌建需要一段較長的週期。【法律依據】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與藥品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