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流程
1、項目招標委員會的組成;
2、招標公告;
3、資格預審;
4、制定標底;
5、公開招標;
6、開標;
7、評標與決標;
8、簽訂合同。
二、投標流程
1、獲取招標文件;
2、製作投標文件;
3、遞交有關證件(資格預審)與投標文件;
4、繳納有關費用(標書費與投標保證金);
5、侯標;
6、獲知定標結果;
7、獲取中標通知書;
8、簽署合同;
9、履行合同;
10、取回合同履約保證金。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