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交通違章如何申訴

異地交通違章如何申訴

異地交通違章的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四條規定,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爲由違法行爲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並通知爭議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