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僅僅是處理公司事務的代理人,個人欠債與公司並沒有關係,不會連累公司。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東,則需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僅僅是處理公司事務的代理人,個人欠債與公司並沒有關係,不會連累公司。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東,則需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