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公司補交社保走什麼流程

想讓公司補交社保走什麼流程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等方法決定由公司補交社保的,由用人單位攜帶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複印件、勞動者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書等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