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裏進行兵役登記

在哪裏進行兵役登記

1、省軍區、軍分、縣人民武裝部兼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主管本行政區的兵役登記工作, 鄉鎮、街道人民武裝或經縣和市地兵役機關確定的機構,承辦本地區、本單位的兵役登記工作;

2、 預定徵集的應徵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1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報告去向和聯繫辦法,並按照兵役機關的通知及時返回應徵,預定徵集的應徵公民所在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督促其按時應徵,並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