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分不夠不能畢業

高中學分不夠不能畢業

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是:

1、學生在三年內至少獲得144學分,必修學分不低於116學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

2、選修一學分不低於22學分,選修二學分不低於6學分。

3、試行學分制管理的學校,學生修滿上述規定的最低學分,並通過思想品德、組織紀律、行爲規範等方面的綜合考覈合格,准予畢業,並由學校發給統一印製的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