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調查合同是否有效

婚外情調查合同是否有效

無效。因爲公民的人格權利,包括隱私權神聖不可侵犯,只有法律規定的享有偵查權、調查權的行政、司法機關及律師等特定的機構和個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範圍內才能對公民的權利進行偵查、調查,而簽訂婚外情調查合同顯然侵犯了被調查人的這一權利。這種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