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債務如何負擔

夫妻離婚時債務如何負擔

我國《婚姻法》規定,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擔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即不是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借債一方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