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贖回是什麼意思

債券贖回是什麼意思

債券贖回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到期時或到期前,因某些約定事項的發生,以債券發行說明書中規定的參照價格買回其發行在外債券的行爲。贖回條款中應當載明贖回的時間限制(通常須在發行一年後的利息支付日)、贖回原因(通常爲發行人所在國稅法變更)、自願贖回與強制贖回規則、債券註銷事項等。債券贖回會計處理:有時在債券發行合同中規定,舉債公司有權於一定期間,按一定價格提前購回發行在外的債券。公司行使公司債券的贖回權,按一定價格提前償還利率的債券,從而減輕利息負擔。爲了彌補提前贖回對債權人的損害,贖回價格通常高於債券面值或賬面價值,即爲贖回損失。如果贖回價格低於債券的賬面價值,則爲贖回利益。贖回利益或損失應列爲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爲了正確計算債券贖回損益,必須計算並調整自上個付息日至贖回日的應計利息及溢價、折價攤銷額,註銷贖回的債券以及相關的溢價、折價賬面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