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有三種,分別爲: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2、勞動者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3、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4、勞動者沒有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