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多久上門

法院強制執行多久上門

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後一般6個月內上門,法律規定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法院可以責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