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期畢業大學生

關於延期畢業大學生

延期畢業的申請條件:

1、修業年限已滿4年,但未能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規定學分的學生,可以申請推遲畢業,但修業年限最多不能超過6年,含休學時間

2、因重修課程太多無法隨原年級繼續學習或受到學業警示的學生,經本人申請,所在系及教務處審批後,可辦理學籍變更手續,編入下一年級學習,並隨下一年級畢業。

申請程序:

1、申請推遲畢業的學生,應在標準學制規定的畢業年度的時間填寫《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推遲畢業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審查同意、教務處審覈後報主管院長批准,准予推遲畢業。

2、推遲畢業的學生保留學籍,但應根據延長修業期限內學生應修課程情況,由所在系編入適當的年級學習和參加集體活動等。各系要加強對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