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防範措施有哪些

動火作業防範措施有哪些

1、本工程施工區域內,動火前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三級動火證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2、施工現場要規範配置滅火器材和消防器具,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作他用、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各個危險點並設置禁火標誌

3、現場作業人員嚴禁抽菸,需焊割和明火作業,應事先消除周圍可燃物或採取防範措施,撤離易燃易爆物品,主要包括機油、油漆、稀料等物品;

4、氧氣和乙炔氣體要有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乙炔瓶應裝有防爆回火裝置,安全距離大於5米,與明火距離大於10米,設專人看管,乙炔表要裝有防爆回火裝置。氣割作業和打磨作業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5、高處動火作業,採用彩瓦隔離,防止火花飛濺;

6、倉庫與生產生活房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庫房內不得兼放或作其他工作場所,倉庫嚴禁吸菸和禁止火種入內。倉庫按倉儲規定分類、分隔、按規定儲存,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