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幼兒教師資格證報考要求

江蘇幼兒教師資格證報考要求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

一、中國公民,具有江蘇戶籍或人事關係在江蘇或江蘇省內普通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或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在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並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

四、 申請認定幼兒園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幼兒園教師普通話證書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年滿五十週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