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派出所關押多久

孕婦在派出所關押多久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處在懷孕期間的,一般不適用逮捕強制措施,取而代之的則是一般採取監視居住等其他強制措施,這正是人道主義的表現。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爲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爲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