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調劑平行志願

考研調劑平行志願

考研調劑是指教育部規定考生如果符合複試條件而不能在第一志願院校參加複試的,考生檔案應送至第二志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有些考生雖然達到分數線,但並不能被安排複試或複試後並不能被錄取,對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把其全部材料及時轉至第二志願單位。

平行志願即在普通類院校各錄取批次分別設置一個平行院校志願和一個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是填報志願的一種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蘇省、遼寧省、上海市與浙江省6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