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新規是在2020年11月20日實施的,如果在實施前的第七年已經年檢過,那第八年仍需要按照規定年檢;如果在新規實施後第七年年檢的車輛,在第八年無須年檢。
2020年車輛年檢新規如下:
擴大私家車免檢範圍、優化年檢週期(新規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
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免檢範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爲每兩年檢驗1次。
注意,以下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
1、麪包車;
2、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
3、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