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如何處理事故

醉駕如何處理事故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酒駕駛的危險包括:

1、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3、視覺模糊。

4、心態不正常。

5、易疲勞。

6、《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中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