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車禍報廢怎麼辦

車輛車禍報廢怎麼辦

車輛車禍報廢,處理的辦法如下:1、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需要帶齊汽車所有者的身份證、所有者的機動車登記證、所有者的機動車行駛證、所有者的機動車號牌;2、等待交通管理部門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此外,如果車禍是他人需要承擔責任的,可向侵權者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因機動車滅失申請註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