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逃逸了人沒事怎麼處理

開車撞人逃逸了人沒事怎麼處理

如果人沒事,也不存在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情況的,則不構成犯罪,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有下列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