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7、營養費;8、喪葬費;9、被扶養人生活費;10、死亡賠償金;11、精神損害撫慰金。【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