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到開庭一般要多久

批捕到開庭一般要多久

批准逮捕後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個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複雜延長的話就說不準了,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爲2個月,但是案情複雜,經過批准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爲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是檢察院認爲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時間爲1個月,可以補充偵查兩次。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