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虎門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
一.所需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3、廣東省居住證》或就學證明;
4、原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上述有關證件及材料到所在鎮街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申請,並現場繳納工本費,或選擇到市財政局指定的工商銀行代收款網點繳納,公安機關採集申請人指紋信息後發給《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2、申請人在接到公安機關的領證通知後,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單位,經校驗指紋信息和核對登記項目無誤後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
三.收費標準:
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工本費每證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