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而無害爲而不爭

利而無害爲而不爭

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經》。

原文: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爲而不爭。

釋義:“天之道”是自然的規律,“人之道”是人間的法則。“利而不害”是有利而無害,“爲而不爭”是付與而不爭奪。這是以天道喻人道,也是貫穿道德經全篇的上善之人“利”與“不爭”的行爲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