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的定義是什麼

管制刀具的定義是什麼

定義:根據《管制刀具認定標準》,是指匕首、三棱刀、彈簧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根據公安部《 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第2條至第7條的規定,管制刀具的佩帶範圍和生產、購銷均有法定手續。

凡符合以下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爲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