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旅遊團費用如何規定的

退旅遊團費用如何規定的

根據《旅遊法》規定,強調旅遊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一,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七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第二,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七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

1、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扣除;

2、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四十扣除;

3、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六十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