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四不食之戒

如何解釋四不食之戒

聞殺不食,見殺不食,自養者不食,專爲我殺者不食。

道教四不食指的是“牛肉、烏魚、鴻雁、狗肉。”其原因據說是:

1、牛。一輩子吃的是草,擠出的是奶,終生勞作,普濟衆生,它太辛勞了,不能吃。

2、烏魚。人們通常說;“烏魚精最可惡,連自己的親生子都吃”,但天師道友的說法與此恰恰相反,他們認爲:烏魚一到產卵期,兩眼昏花,什麼也看不見,只待餓死昇天,烏魚魚崽最有孝心,寧可自己遊入母嘴,給娘充飢,也不能讓娘餓死,精神可貴可佳,吃不得。

3、鴻雁。失偶孤雁,終生獨居,處境淒涼,矢志不渝,不再婚配,精神可嘉,不該吃。

4、狗。古往今來,人們常說:“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終生隨主,爲主效勞,不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