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
1、本人護照,申請者須持有本人簽名的六個月以上的有效因私護照原件;
2、本人三個月內2寸白底彩色近照兩張;
3、身份證複印件1份;
4、戶口本1份,全體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複印件,包括戶主首頁能體現關係的戶口本或親屬關係公證書;
5、名片2張,所提供的地址、電話、姓名必須正確真實;
6、簽證申請表1份,由申請人本人如實、完整填寫並簽名;
7、在職證明1份,擔保信必須蓋有所在單位的公章,說明申請人職務;
8、企業營業執照1份,國家政府機關無須此項,但要提供單位法人代碼證複印件,並加蓋公司公章;
9、個人資產證明1份,5萬元存款證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銀行活期、定期存摺、房產、車的複印件各一份;
10、結婚證1份,領事館對在一個戶口本的人員纔會認定爲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