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過戶孩子利弊分別是什麼

離婚房子過戶孩子利弊分別是什麼

離婚房子過戶孩子利弊如下:

(一)益處

1、減輕未成年子女將來生活的負擔,爲其生活添置必要財產。

2、萬一將來開徵遺產稅,可規避稅收。

3、可有效逃避債務。

(二)弊端

1、由於房產給子女,將來子女成家立業,如果有孝心,可能沒多大關係,但是如果子女不孝,當事人可能對自己晚年生活沒有保障,至少會有後顧之憂。

2、房產給子女,如果當事人再婚,可能有很多障礙,因爲再重新組織家庭,一般需要住處,但房產已經屬於子女,也會有很多法律糾紛。

3、子女取得財產,有可能產生依賴性,或者減低其艱苦創業的奮鬥精神,現在很多家長都會鼓勵子女自力更生。

法律依據:

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