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涉及到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區分。如果是一方購買並且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的話,應當是一方的婚前財產;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應該是雙方的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