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不算私闖民宅

什麼情況不算私闖民宅

法律中所指的“私闖民宅”是指有惡意企圖的人在沒有經過主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闖入他人住宅的行爲,一般這種行爲都會給住戶的人身財產有着安全威脅干擾住戶的正常生活,所以,法律上把這種行爲叫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爲,在《刑法》中定義爲“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不屬於以上行爲的就不算私闖民宅。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