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居民辦理普通護照需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處辦理。辦理期限:1、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情況緊急在五個工作日內簽發。辦理程序:1、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以上真實有效的材料。2、現役軍人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3、對十六週歲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