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判斷合同成立的時間

怎樣才能判斷合同成立的時間

我國合同法》關於合同成立的時間有兩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對合同成立時間的理解應結合這兩條規定進行。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意思一致的產物,當事人訂立合同有兩個階段:

一爲要約;

二爲承諾。

採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現,故以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作爲合同成立的時間。如果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後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爲合同成立的時間。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