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構成順序履行抗辯權須符合以下要件:1、須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2、兩個債務須有先後履行順序,至於該順序是當事人約定的,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在所不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