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離婚期間的債算共同債務嗎

分居離婚期間的債算共同債務嗎

夫妻分居期間,雙方未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或未經法院裁判准予離婚的,婚姻關係就依法存在。無論分居達到多長時間,只要雙方未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就並未離婚。夫或妻所負債務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是依照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作爲區分標準,與夫妻二人是否分居是沒有關係的。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二人共同償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一方個人負責償還。

分居期間離婚前一方所負的債務,有證據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分居期間離婚之前,一方所負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就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