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軌女方賠償標準

男方出軌女方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爲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爲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無過錯方在雙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部分內容損害的程度是確定賠償範圍的具體依據,賠償的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肯定是在應判歸男方所有的財產中予以賠償。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收入是共同財產,男方出軌的話,女方作爲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情形爲: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