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譽權的行爲包括哪些

侵害名譽權的行爲包括哪些

侵害名譽權的主要違法行爲有:

(1)侮辱行爲:包括口頭、動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實可能是實際存在的;

(2)誹謗行爲:誹謗的事實必須是虛假的,否則不構成誹謗;

(3)新聞報道的嚴重失實;

(4)評論嚴重不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自然人因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