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覈內容有:1、心理學:考覈在心理過程中的認知過程、意志過程、個性心理部分的個性心理特徵等章節;2、教育心理學:學習理論、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學習心理等章節的知識是考查的重點;3、教育政策法規:包括兩方面內容的考查,一方面是法理學基礎知識,一方面是重要法律條款。常考的教育政策法規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等;4、教育教學能力:考查考生對教育教學理論的實踐應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