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關於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職。

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在國家行政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爲5年(含試用期),即當事人必須在鄉鎮機關工作5年後,才能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