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雙方當事人都願意協商賠償,儘快了結事故糾紛;2、由調解人介紹相關情況,並覈實雙方當事人身份、車號等情況;3、由雙方當事人陳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張以及要求;4、根據雙方當事人陳述並結合實際情況;5、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雙方當事人責任承擔以及賠償費用的負擔和履行期限,結合案件實際,提出調解協商意見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