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28日,國際排聯開始實行每球得分制。
此前,排球比賽雙方只有在擁有發球權的情況下,在進攻成功或對方失誤的情況下才能夠得分,否則只能獲得發球權。每局比賽均爲15分制。
發球權得分制下的排球比賽用時更長,不利於轉播控制和商業運作;但競爭更加激烈,水平相近的兩隊比賽,不易因暫時較大的分差而導致過快失利。
1998年10月28日,國際排聯開始實行每球得分制。
此前,排球比賽雙方只有在擁有發球權的情況下,在進攻成功或對方失誤的情況下才能夠得分,否則只能獲得發球權。每局比賽均爲15分制。
發球權得分制下的排球比賽用時更長,不利於轉播控制和商業運作;但競爭更加激烈,水平相近的兩隊比賽,不易因暫時較大的分差而導致過快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