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身份證必須去戶籍所在地嗎

辦理身份證必須去戶籍所在地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因此,身份證的申領是需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的,但是《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指明,對於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可以異地受理。